女教师发现

 
Napisz nowy temat   Odpowiedz do tematu    Forum Naukowe Koło Chemików Uniwersytetu Gdańskiego Strona Główna -> Imprezy naukowe
Zobacz poprzedni temat :: Zobacz następny temat  
Autor Wiadomość
zhimiand
Cynk



Dołączył: 15 Lis 2010
Posty: 30
Przeczytał: 0 tematów

Ostrzeżeń: 0/5
Skąd: England

PostWysłany: Pon 3:03, 28 Lut 2011    Temat postu: 女教师发现

  楚天金报讯 在刚刚过去的情人节,浙江乐清两个女人因一起诽谤案对簿公堂,背后还牵扯出“豪门争女案”“欠款纠纷案”,使得官司变得越发曲折离奇。

  2009年7月,浙江乐清某小学女教师陈玉在天涯论坛、乐清上班族论坛等多家网站论坛上,发现了与自己有关的帖子。帖中,她被人指名道姓地称为“小三”,照片、职业、车牌号等个人信息均被公之于众,引起大量网友围观。

  发帖人网名叫“cocolivy”“cocolili”,在帖子中自称是“男主角”杨峰的前妻李薇。李薇在网帖中表示,陈玉就是破坏她和丈夫感情的第三者,“陈小三与杨峰在一起6年了”,“陈小三拆了我的家”,“(她)在外面和多个男人是情人关系”,“为人非常地下贱”……

  对此,陈玉大呼冤枉。她说,她与李薇素不相识,与杨峰只是普通朋友,“小三”一说纯属无稽之谈,网帖里的内容是对她的恶意诋毁。

  终于,外界的流言蜚语引发了陈玉的家庭矛盾,丈夫黄某因此与她协议离婚,原本和睦的三口之家支离破碎。陈玉说,那几个月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,整天精神恍惚,只能向单位长期请假;吃不下饭,睡不着觉,瘦了整整30斤,164cm的个子只有80多斤重。经医院检查,她被诊断为“抑郁状态”。

  2009年11月,陈玉向公安机关报案,认为发帖人李薇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,应当依法进行治安处罚。后来,陈玉又一纸诉状将李薇告到了乐清市人民法院,认为李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,严重损害了她的人格、名誉,在社会上尤其在乐清地区给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,已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,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,责令其公开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,并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  法院受理了这起自诉案件,于2月14日情人节当天第二次开庭审理。

  庭审焦点一:发帖人是不是被告人?

  庭审中,被告人李薇称,发帖人“cocolivy”“cocolili”并不是自己,她从来没有发过涉案网帖。对此,自诉人陈玉向法庭递交了多份证据予以反驳,其中包括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《给你说法》栏目两位记者的证言。

  2010年3月,李薇为了与前夫杨峰争夺3个女儿的抚养权,曾求助《给你说法》栏目记者帮她寻找前夫和孩子。在播出的节目中,有一段旁白说明李薇在乐清上班族论坛和天涯论坛发布了“跪求大家帮我找找孩子”的帖子,而该帖子正是此案的涉案网帖。在律师的调查笔录中,两位记者证实李薇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发帖一事。

  然而,李薇辩称,她从未向记者承认自己发过这个帖子。“当时我和前夫争孩子的事情闹得很大,有网友告诉我论坛上有很多人在议论我的事情,我就去看了看,发现帖子上写的跟我的实际情况基本相符,我就把这个网帖链接发给了电视台记者,给他们提供一个参考。”

  这时,陈玉的代理人指出:请法庭注意,被告人在第一次开庭时称自己从未给记者提供过链接,帖子是记者上网找到的,这与被告人今天的陈述前后矛盾,证明她至少有一次在说谎。”

  “帖子中描述的这段内容,与后来3月17日播出的《给你说法》栏目的场景完全一致,[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],当时现场只有杨峰母亲、李薇与记者。试问,如果‘cocolili’不是被告人李薇,怎么可能如此清楚地知道事发当日的情节?”

  对此,李薇再次反驳:“难道我就不能把这些经历告诉我的亲朋好友了吗?网络是虚拟的,网上存在很多冒用他人身份发表的言论,你怎么保证别人不会拿他们了解的事情做我的文章?”

  庭审焦点二:本案情节是否严重?

  如果发帖人的身份得到确认,李薇的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?这成为庭审的第二大争议焦点。

  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的行为必须达到“情节严重”,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。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,不构成犯罪,可以追究民事侵权责任,必要时可以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进行治安处罚。“所谓情节严重,一般理解为手段恶劣、后果严重、影响很坏的情形。”陈玉的代理人说,李薇在网络发帖后,立刻引来了广大网友围观,“跪求大家帮我找找孩子”帖子在乐清上班族论坛的浏览量已达18万余人次,在天涯论坛上访问量为5194人次。时至今日,帖子依然没有删除。导致陈玉与丈夫离婚,无法正常上班,还因此患上了心理疾病,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。

  对此,李薇的辩护人反驳:“即便这些网帖是被告人发的,也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,不构成犯罪。”他认为,根据一般的理解,如造成被害人自杀、精神失常、失去生活工作能力、神情恍惚而发生意外事故等,应可认定为后果严重,而此案自诉人并不存在这些问题。

  至庭审结束,法官未当庭宣判。

  案中案:源于硝烟四起的“婚姻拉锯战”

  如果用“官司缠身”来形容本案牵涉的“男主角”杨峰,再贴切不过了。陈玉与李薇的这场官司,只是杨峰与前妻“婚姻拉锯战”衍生出的冰山一角。

  李薇是宁波象山人,经朋友介绍,她与在宁波工作的杨峰相识。杨峰是乐清柳市人,家中独子,家境殷实。2003年两人结婚,共生育了3个女儿。

  然而,两人的婚姻一波三折,先后经历了离婚、复婚、再离婚三部曲。为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,两人历经一审、二审以及法院的多次调解,最终二女儿交给女方抚养,大女儿、小女儿由男方抚养。

  李薇称,自己前几年在澳门赌场替人“洗码”赚了不少钱,本来已拥有千万资产,却被嗜赌如命的杨峰借走和输光,至今他仍欠她500万元,有欠条为证。而杨峰称,李薇不仅嗜赌如命,3年时间输掉家中近两千万资产,还试图利用婚姻、孩子从感情上绑架和勒索他,他被迫出具了一张500万元的欠条。目前,李薇已就这起借款纠纷将杨峰起诉到了法院。

  庭审中,李薇还透露,近日她已向法院起诉杨峰涉嫌诽谤。原来,在去年《给你说法》栏目播出了李薇寻找前夫和孩子一事后,杨峰找到电视台,完全推翻了李薇的种种说法,随后电视台播出了第二期节目。李薇认为,第二期节目中杨峰的言论是对她的诽谤。

  一场接一场的官司,让两人的“婚姻战”硝烟四起。最终结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,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它们已经耗费了太多的司法资源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  (据《浙江法制报》报道)


Post został pochwalony 0 razy
Powrót do góry
Zobacz profil autora
Wyświetl posty z ostatnich:   
Napisz nowy temat   Odpowiedz do tematu    Forum Naukowe Koło Chemików Uniwersytetu Gdańskiego Strona Główna -> Imprezy naukowe Wszystkie czasy w strefie EET (Europa)
Strona 1 z 1

 
Skocz do:  
Możesz pisać nowe tematy
Możesz odpowiadać w tematach
Nie możesz zmieniać swoich postów
Nie możesz usuwać swoich postów
Nie możesz głosować w ankietach


Bluetab template design by FF8Jake of FFD
fora.pl - załóż własne forum dyskusyjne za darmo
Powered by phpBB © 2001, 2002 phpBB Group
Regulamin